航空货物托运须知: 一、怎样办理航空货物托运 1 、 托运航空货物应包装完好,携带发运人有效身份证件,属国家控制或禁运品还应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如属单位发货还应单位出具证明) 2 、 详细填写货物托运书 3 、 对货物进行安全检查、称重 4 、 交运费后请妥善保管货运单的托运人联; 5 、 若托运国际货物,还应先交海关、商、卫、动、植检验,符合规定后办理托运手续。 二、怎样办理货物提取 1 、 收货人凭货物提取联或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提取货物(若由单位收取应一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2 、 收货人委托他人提取货物时,应凭货运单上的收货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提取货物 3 、 收货人应到我司指定的提货处办理提货手续,并负清所有应付费用 4 、 收货人应在航空货运单和货物提取记录上签字后提取货物 5 、 收货人提取货物时,应当面清点,发现货物有丢失、短少、污染、损坏 或延误到达等情况,请当面向航空快递货运有关部门提出异议 6 、 若收货人提取货物并在航空快递单或航空货运单上签字而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按运输合同规定货物已完好交付。 三、注意事项 1 、 所托运货物的体积不小于 5x10x 20cm ,不大于 80x80x 120cm , 单件重量不超过 80kg , (具体根据机型来定)超过以上限制须经我司确认同意方可托运. 2 、快递按每公斤货物体积超过 6000 立方厘米的,为轻泡货。轻泡货物以 6000 立方厘米折合 1 公斤计重 3 、 货物包装符合民航航空货运有关要求 4 、 贵重物品请如实申报,无声明价值的货物如有丢失按民航有关规定处理 5 、 为了您的货物在运输中的安全,请您参加货物运输保险 6 、 量大货物运输,请提前与我公司联系并订舱。 订舱电话: 024- 89398823 四、因为货物损失或延误发生索赔,应在什么时间内提出索赔? 1 、 应由航空货运单上的托运人或收货人在下列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航空快递提出。 2 、 提货时发现货物有明显损失或部分损失、丢失,应当场向航空公司开据事故签证,在货物收到3日内提出索赔,如参加保险则在24小时之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 3 、 延误运输的货物自货物处置权交给指定收货人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 4 、 收货人提不到货物,自航空货运单填开之日起 30 日内提出。 5 、 过期由客户自己处理 , 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托运贵重物品时,应注意些什么? 1 、 贵重物品应当用坚固、严密的包装箱包装,外加"#"字型金属包装带,接缝处必须有封条标志。 2 、 托运人托运贵重物品应预先订妥航班、日期。 六、"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是指托运人或收货人托运或提取货物时必须出示的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军人证、户口簿等。 七、到达货物免费保管期限为多长时间? 普通货物、危险物品自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1日;贵重物品到达当日免费保管;活体动物、鲜活易腐物品以及其它需冷藏、冷冻的货物到达后免费保管6小时。逾期提取,航空公司或货运公司按有关规定收取保管费用。 八、贵重物品主要指哪些? 贵重物品包括:黄金、白金、铱、铑、钯等稀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各类宝石、玉器、钻石、珍珠及其制品;珍贵文物(包括书、画、古玩等);现钞、有价证券以及毛重每公斤价值在人民币 2,000元以上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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